*堰市中央商务区规划道路(环路)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堰市中央商务区规划道路(环路)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堰市中央商务区规划道路(环路)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1.2采购人:*堰商务区投资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5采购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堰市张湾区,以紫霄大道为界,分为西侧环路和东侧环路。道路总长度为3.4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h(局部****/h)。西侧环路:道路起点为太和医院与中瑞领航城交叉口,终点为紫霄大道与新高中交叉口,总长度约1.7公里。道路总宽度为**-**米,标准段道路宽度为**米,两侧人行道各4.5米,车行道宽**米;中瑞领航城道路宽度为**米,两侧人行道各2.5米,车行道宽**米(含2米中央分隔带)。东侧环路:道路起点为太和医院与中瑞领航城交叉口东侧,终点为紫霄大道与新高中交叉口东侧,总长度约1.7公里。道路总宽度为**米,两侧人行道各4.5米,车行道宽**米。主要构筑物为*座隧道和*座桥梁,隧道长度约***米。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家
2.1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路基路面检测等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检测内容;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道路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服务地点:*堰市张湾区;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新资质标准,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同时包括地基基础、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市政工程材料);或旧资质标准,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同时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年度、****年度、****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1年9月**日至***4年9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 ** *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检测项目);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师证;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 年 9 月 ** 日至 **** 年 9 月 **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 9 月** 日** 时 **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上发布。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采 购 人: *堰商务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堰市茅箭区*堰街办人民南路**号6栋
联 系 人: ***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号联投大厦**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 年 9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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