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兴义市洛*乡****年秧木村、平寨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已由兴义市水务局以兴水务函[****]**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义市洛*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兴义市洛*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1 建设地点:兴义市洛*乡
2.2 项目规模:供水设施建设ф*** 供水主管长度 **** 米、ф** 分流主管长度 **** 米、ф** 分流主管长度 **** 米、ф** 分流主管长度 **** 米、ф** 分流主管长度 ****米,*** 立方蓄水池 1 座,** 立方蓄水池 5 座。
2.3 计划工期:***天
2.4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内容。
2.5 标段划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兴义市富康商务公馆****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李*飞联系方式:****-*******
无
招标人: | 兴义市洛*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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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兴义市洛*乡 | 地址: | 兴义市富康商务公馆****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飞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营业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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